是“一字值千金”,还是“一文不值”?

发现湖南人在大型表演节目,或是用餐之前,总是有“拍卖”这个项目。譬如说,我们就是这么巧,碰上了大师级的书法家和画家在现场当场挥毫。司仪接下来就会邀请台下的观众举手表示有意拥有那幅作品。被选上的观众,只需要付约500人名币的费用。有时,司仪还会提到那幅画或字的收藏价值(往往不低于一万块人名币)。这个现场给人的感觉就是,书法家和画家们都在做善事。当地人也参与的不亦乐乎。

字,看来总是来来去去就是那几句,如“家和万事兴”,“舍得”等等。
画,都是有美好的意思,如“花开富贵”。
也就是说,大家都想把好意头带回家。

无可否认,获益的,就是当地人。
其实,想深一层,就是说,越来越多人家将拥有收藏作品
日日夜夜对着作品,也有望渐渐的提过人们的文明吧!

当然,从另一个角度去看,一幅价值不菲的作品就这样给“送”了出去,是否让人觉了此作品“一文不值”呢?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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